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10-23
创新打造职工调解新平台
开展职工法律服务新举措
海港区总工会近年来一直探索和尝试解决职工法律纠纷的途径和方法,让政策落地、办法实施,先后将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顾问、调解仲裁等工作整合到职工法律服务站中,让职工法律服务站,在促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畅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渠道,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上产生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创新背景
近年来,我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立案量平均增长近50%。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上升反映出社会劳资矛盾的加剧。劳动仲裁机构加大审理力量是必然举措,但是增加立案受理只能治标,降低发生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双方激化的矛盾,而仲裁前调解正是降低发生率的有效方法,这一方面工会组织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基础好,感情工作经验丰富,基于此,我们整合各方资源,丰富平台建设,研究设立了职工法律服务站。
二、工作创新点
1、职工法律服务站高效整合职工法律服务的相关业务和资源,打包的法律服务让职工维权更有力度。
2、设立职工法律服务站实现跨部门深度合作,多部门有力联动,完善的制度让职工维权更有保障。
3、职工法律服务站以调解和化解双方矛盾为主要工作,多以谈话聊天的方式,接地气的法律服务让职工维权更能接受。
三、创新做法
一是深入调研、总结问题。开展此项工作之初,我们通过电话访谈,邀请企业工会、人力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到区总参加座谈,分组分批到不同的企业进行走访实际了解情况,对一百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了工资结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工生活困难程度、职工文化水平、企业人员流动率等方面内容,深入摸排我区劳动关系及其周边的具体情况,并就工会组织如何更好的发挥仲裁前调解进行了专项调研,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海港区政府还特邀我们撰写调研一篇,由区总常务副主席带队调研,形成后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最终被海港区委专期专刊发表。我们从劳资两方面总结观点,一方面是资方在用工主体责任方面承担不够,只追求利润,如合同签订、保险缴纳,规章制度等不规范,甚至对法律规定有意避之,绝大多数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涉及企业都属此类。另一方面是职工多数还对劳动法律法规不知不解,特别是职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明所以”、“乱找偏方”。有时发生上当受骗,与工作人员争吵,甚至越级上访等事件。
二是摆明需要、解决问题。综合四种需求,一是职工对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的需要;二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矛盾的日益增多;三是政府各部门对处理劳动纠纷矛盾等辅助手段需求量的急剧增加;四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要求等方面。海港区总工会挂牌成立了以法律援助,解决职工的各种法律问题,代理仲裁诉讼的法律程序和开展仲裁的事前调解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职工法律服务站。2019年10月13日,我们在海港区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上提交审议了关于加强职工法律服务站建设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的工作汇报,会议听取了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区总工会设立职工法律服务站,在构建海港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别在降低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社会全面稳定的有效抓手,是不可替代的,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区总工会开展工作,特别是区人社局、司法局要加强与区总工会的密切配合,可向开发区、镇(街道)一级延伸。
三是整合资源、共同推进。职工法律服务站人员由工会、人社、律师三方组成。以区总工会的签约律师为主,工会、人社定期派工作人员参加调解。集体案件由工会、人社同时参与调解。我们推出的服务站免费法律服务政策有:24小时电话咨询,裁前调解、裁中调解,联合调解和特定人员调解。2017年6月服务站开始工作到2019年12月底,累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75件,多数为农民工或群体性案件,调节成功率在85%以上,240个左右,为职工申请法律援助22件。已经在区人社部门和开发区总工会分别设立了职工法律服务站,部分街道总工会在大厅设立了接待窗口。此项工作在2019年11月7日河北工人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四、工作创新成效
一是强化了工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意识,并通过此项工作,完善了我区工会与司法局的律师库共建,人社部门的裁调对接机制和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并在职工劳动纠纷信息共享,调解合作、交流培训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将调解工作做的更细更实,裁前调解能针对于走到司法程序的劳动争议绝大多数案件,是大多数职工遇到劳动纠纷的第一道门,通过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真正的降低了职工劳动纠纷的时间成本和物质成本。
三是职工法律服务站立足调解,多元服务,承载着服务职工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映射出工会法律工作的各种资源和手段,是我区工会打造解决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律服务航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