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03-05

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各系统、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推动我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组织广大职工参与互助,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试行)><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领导小组>的通知》(秦办字〔201259号)通知要求,经市总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参加对象

   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

   大病医疗互助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加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要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必须达到100%

   (二)缴费标准

   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由职工个人缴纳或单位行政和工会补助;对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由单位行政和工会给予补助。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按期缴纳互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三)缴费方式

   市直单位所报名单经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直接通过网银或柜台转账、汇款的方式上缴互助金;各县区由县区总工会统一收妥后再行上缴。确需交纳现金的,也可用现金上缴,不收取支票。

   收款单位名称: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

   账号:6270 1301 0000 0091 17

   开户行:秦皇岛银行燕山大街支行

   (四)上缴时限

   各级工会要做好互助金收缴、登记造册、整理汇总工作,严格按照缴费时限缴费,于20191220日前完成互助金上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大病医疗互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落实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会集中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缴费时限缴费,确保大病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实施,任务圆满完成。

   (二)注重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载体,宣传互助政策,宣传大病救助办法,宣传工会关爱项目,扩大舆论声势,传播社会正能量。要积极总结各单位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此项工作更加深入、规范地开展,市总工会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提升服务,积极开展工作。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章办事和真心真意服务职工的工作理念,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赢得广大职工的信任和支持,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这项直接面向基层、服务职工、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品牌效应。

   有关业务和具体事项请与市总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杨哲;联系电话:3522351;邮箱:qhdszgdbylhz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