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4-06-25
白向群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白向群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8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白向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在宣布现场,白向群表示,完全接受组织的处分决定,对于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懊悔万千。并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