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纪学习教育,正在进行时。学党纪,要融会贯通地学,做到知行合一,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全体党员来说,要在高度自觉守纪上下功夫,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内容:
——学《条例》,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高田乡党委书记邓某某主动投案了。
最近,资溪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高田乡等地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近期查处的资溪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李某某案等典型案例,详细解读新修订《条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坐在台下的高田乡党委书记邓某某心情凝重。会后,他主动向组织交代了问题。
邓某某说,在大会上听着李某某的惨痛教训,联想到自己干过的那些事儿——长期骗取套取、贪污侵占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用于单位违规支出和个人开支,损害群众利益—越想越害怕!主动交代问题之后,终于“如释重负”。
目前,邓某某正接受资溪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学《条例》,矫正言行、遵规守纪。
所有党员请注意!新修订的《条例》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已被删除。要注重把党员干部日常容易触碰的红线或履职中容易忽略的问题作为警示教育案例,警示督促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履职中遵规守纪。
餐饮浪费,也可能触犯党纪!
“请贵单位加强对行政中心食堂用餐管理工作,如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将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曾水高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出工作提示。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吴喆表示“我们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并打算设置餐饮浪费监督员,坚决杜绝餐饮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