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总工会托育调研组 杨金荣、杨波
根据省总工会开展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女字[2023]4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联合卫健委等单位,结合“大调研”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部分县区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用人单位心声,多方了解职工需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调研问卷情况和分析附后):
一、基本情况
我市总人口300.74万,人口出生率为4.61‰,有3岁以下婴幼儿7.37万人。截止2023年6月底,全市可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为232家(品牌连锁服务机构13家、用人单位福利服务机构5家、社区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机构2家和幼儿园托班213家),提供托位数12258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08个。开发区设置情况主要有国家级开发区2个: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归属开发区, 座落在东部沿海,前身是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省级以上开发区8个: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北戴河新区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北戴河、山海关、海港、抚宁、昌黎、卢龙、青龙经开区。共10个经济开发区。企业数923个,覆盖行业数40个,职工总数82043人。除开发区指导兴龙集团兴建幼未来托育中心以外,其他经开区均未开展托育服务。主要原因有,一是有需求的职工较少;二是季节性生产企业较多,人员不固定;三是不方便管理;四是企业经济形势一般。
二、工作进展
1.政策支撑逐步建立。近年来,我市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港城福嫂·巾帼家政”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提供政策引领。
2.服务供给显著增强。2020年,全市托育机构仅40家,可提供3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资源1075个,在园人数573人,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为0.34个,入托率为53.3%。截至2022年底全市托育机构216家,可提供最大托位数为10305个,在园人数2171人,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为3.29个,入托率为21%,全省排位第3位。每千人口托位数逐年提高,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3.示范建设持续壮大。2021年我市仅有小海星第三幼儿园1家被确定为省级幼儿园托班试点单位。2022年,秦皇岛象内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托育机构获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海港区百花幼儿园(100个托位)和卢龙县妇幼保健院(60个托位)被确定为国家普惠托育试点项目。2023年在水一方幼儿园等13家托育机构被确定为全省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进行专项部署,连续三年将其作为“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督导工作落实。由卫健委、教育、发改、财政、民政、人社、工青妇等20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跨部门、跨县区合作的工作格局。同时,成立试点示范工程领导小组,进行详细分工,建立推进台账,明确提升标准,落实专项督导。三是明确了目标任务。根据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末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托位数总量达到1.44万个的目标任务,对各县区“十四五”期间托位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各县区2025年托位数目标值和年度分解值。同时,2021年市委、市政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明确了“抓好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设,完善品牌连锁、社区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幼儿园托班、单位福利性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试点”的工作目标。2022年市委、市政府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项目纳入“民生实事”,明确了“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质量,并将5家省级试点打造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逐步扩大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的工作目标。2023年,按照市“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秦皇岛市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民生实事专项落实方案》,明确“组织首批 10余家已备案托育机构按照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3年版)》开展标准化建设,受益托位 300 个以上的工作目标。通过创建,优化供给,力争2023年底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0个。四是落实了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健康中国”、“健康河北”的有关要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健康秦皇岛”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予以约谈问责。
2.部门齐抓共管,优化托育供给。一是落实支持措施,为托育机构发展提供建设保障。根据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全市托育服务解决方案;实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优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在税费方面,按规定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待遇。二是部门配合,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健全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网络,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检查。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运行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联合发改、教育、消防等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就提质升级及幼儿园招收托班保育费收费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全市托育机构备案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规定,近三年来,我市未发生涉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凝聚社会合力,优化托育供给。市政协开展了优化生育政策“协商问政”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推动部门积极落实政策措施;市总工会积极筹集资金,助力推动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拟对部分单位示范创建的托育机构典型给予建设补贴。各县区积极指导托育机构在场地设施、保育服务、养育支持、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健康管理、收托管理、综合管理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托育服务。昌黎宏兴托育服务中心为宏兴钢铁集团兴建的单位福利性托育机构,投资1800万元建设幼儿园及其托育服务中心,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投资80余万元。中铁山桥集团幼儿园招收0至6岁职工子女,2022年取得三岁以下儿童入园资格,现招收2-3岁的幼儿。开发区幼未来托育园为兴龙集团(民营)兴建的福利性托育园所,年底每月补贴职工子女入托1000元/每人,并面向周边居民招生。
3.打造样板试点,示范引领先行。按照全省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程(省“民生工程”、市“民生实事”)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托育机构标准化示范建设,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2 月全面启动托育机构示范创建项目,通过摸底评估,遴选推荐创建单位,部署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县区和创建单位按照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3年版)》,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日常工作指导。4月底前,县区完成了创建单位的标准化示范建设,县区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创建单位开展自评验收,并向市呈报自评报告申请市级验收。 5月份,对县区及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评估,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检。目前,全市13家示范创建的托育机构已全部完成自评验收和省级验收,超出创建目标3家。我市示范创建的托育机构,覆盖8县区,4种类型。市总工会联合市卫健调研走访了5家福利托育园,进行了规范化指导验收。
4.强化健康管理,营造照护环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挂牌成立了市级托育指导中心,成立了专家指导组,开展行业培训,发展“医育结合”,开展托育机构儿童保健指导服务,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指导服务,营造适宜的照护环境。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传统的婴幼儿照护方式导致入托率不高。常住人口中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为7万人左右,由父母或祖辈照护的婴幼儿占比在91%以上,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率不高,托位闲置。二是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严重短缺。全市约90%的照护服务为幼儿园托班提供的;且90%的幼儿园托班仅收托2-3岁婴幼儿,且不享受国家关于幼儿园的相关补贴政策。三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经济形势普遍一般,加之企业办托育园所人员、经费、安全等方面考虑,开展福利性婴幼儿照护积极性不高(全市仅5家),专门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供给不足,难以满足普惠性入托需求。四是受师资质量制约,受调查职工(含公立医院职工)普遍认为,3岁以下婴幼儿应主要由老人或雇人看护,家庭照护比较安全放心。五是托育服务质量保障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起步较晚,行业准入制度尚未建立,对从业人员学历、资质等无硬性要求,缺少婴幼儿照护相关资质证明,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有限。
五、主要建议:
一是加快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二是大力推动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优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托育设施按照常住人口规模0.3-1.2万人设置一处,每千人不低于6个托位,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公办托育机构或普惠性托育机构。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不低于4个托位的要求配置托育服务设施。三是政策引导、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对青年职工集中、运营较好的大型工业园区,职工家庭适龄婴幼儿达到20人及以上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含医院、大中专院校等),鼓励自建自营或委托第三方托育机构运营等方式,开展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四是推动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现有幼儿园采取改造设施和增配育婴人员等措施招收婴幼儿。对普惠幼儿园招收婴幼儿的以及符合普惠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参照普惠幼儿园补贴方式,依据实际招收的婴幼儿数量,由县区财政按照不低于现行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公办幼儿园招收婴幼儿的,保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普惠幼儿园招收婴幼儿的,保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五是支持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加强家庭托育点管理,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动态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检查评估等制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保基本、扩普惠、促市场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兜底性托育服务,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市场化托育服务。积极争取社会及财政资金用于托育机构入托补贴的提标、扩面和建设、运营补贴。联合市卫健等部门,引导支持培育企事业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