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03-03
根据省总对全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总体要求,按照省总印发的《河北省工会社会工作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市于2018年初开始启动原专职工会工作者的相关收尾和开发工会社会工作岗位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会社工队伍建设。
一、按照省总要求设置工会社会工作岗位
各县区总工会按照省总要求申报工会社会岗位数量,经市总组织部进行审核,并报市总党组研究确定各县区的社会工作岗位数量。其中服务中心岗位和工资集体协商岗位数量和设置,由市总保障部和集体合同部核准,报市总党组研究,由市总组织部统一报省总基层部。经省总批准,我市工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数量为108人,其中职工服务中心岗18人,工资集体协商岗21人。
二、市、县(区)工会社会工作岗位招聘
自2018年5月开始运作社工岗位招聘工作。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市、县(区)统一招聘。委托宏信招标公司对负责工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标,海劳劳务派遣公司中标后,工会社会工作岗位招聘工作完全由海劳操作。起草招聘公告,负责招聘报名,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公示公告等各项工作。招聘公告发布后,有800多人报名,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460人。2019年2月28日进行了笔试,最终有170人进入面试;未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协商海劳公司根据入围面试人员的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面试时间,于3月6日—9日集中进行了面试。本次招聘市县(区)申报招聘岗位95个,经过笔试面试,共计入围87人,其中职工服务中心岗入围17人,工资集体协商岗入围17人。本次招聘的87名工会社工均已通过体检和海劳公司举办的岗前培训,海劳公司也与各用人县(区)总工会签订了合同,2019年4月1日87名工会社工正式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