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提案——关于我校设立教师科研荣誉奖励制度的建议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3-05-19

提案名称:关于我校设立教师科研荣誉奖励制度的建议

提案人:刘永志

燕山大学九届三次职代会通过

提案内容:

为了推动我校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引导教师树立“科研光荣”的荣誉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我校教师在搞好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工作,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投身科研服务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凝结和创造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同时也吸收借鉴其他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促进我校科研工作荣誉奖励制度的完善。

建议要求:在学校已有科研奖励制度中增设“教师科研荣誉奖励制度”。一、明确本奖励制度的“荣誉”性质,以精神奖励为主,象征性给予物质奖励;二、分类分级设立荣誉奖项。如科研优秀奖、科研贡献单项奖、卓越科研青年教师奖、优秀科研团队奖、优秀科研工管理作奖(学院+个人)等;三、评选依据根据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科研成果类别折算绩点;集体奖和个人奖,均按照科研绩点总数由高到低排名,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数,最终确定奖励名单;四、“燕山学者”担负着与学校约定的科研任务,取得协议规定的科研成果属于分内职责,可不在奖励范围内;五、荣誉奖励根据学科类别,可以为理科类、工科类和文科类进行分类评选和奖励。

实施过程与效果:通过全面的调研和深入的研究,结合相关学校的工作经验,制定了《燕山大学科研荣誉评选和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各部门、学院和教师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不断完善。该办法分类进行科研工作表彰,充分考虑到了学校各层和各年龄段的科研工作者的需求,切实从科研工作者的角度开展工作,受到各学院和科研人员的好评。该办法充分调动了学校老师的科研积极性和热情,营造了积极向上、拼搏奋进的科研工作氛围。对于提升科研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将起到引领性作用,对于广大教职员工实现立德树人事业的“内涵式”发展将起到促进性作用,对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