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03-03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职工文化教育十项工程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冀工发〔2018〕38号),进一步加强基层职工思想文化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眼职工队伍发展新变化、新情况、新期待,推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建设标准高、发挥作用好的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满足职工全面发展的客观需求,更好地组织引领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建功立业。
(二)目标任务
各县区总工会及有条件的大企业工会,力争到2022年底至少建设一个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建设一个示范性的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进一步形成市、县(区)多层次格局的职工思想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为职工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基本原则
1. 党政支持、合力推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职工思想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力求建立“政府支持、工会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形成职工思想文化教育阵地良性发展的格局。
2. 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按照“竭诚服务职工”的要求,注重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劳模公园(广场)为职工而建,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突出职工思想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公益性发展方向,创新阵地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运营模式,真正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普惠职工。
3. 循序渐进、逐步完善。要科学统筹,制定符合实际、设置科学、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做到论证充分、规划合理,统筹兼顾、分步推进,逐步实现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建设网络化、体系化。
二、建设标准和内容
(一)工运史展馆和劳模纪念馆
1. 建设地点和面积: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机关办公楼空闲区域开辟场馆,可与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融为一体,也可在新建的劳动公园(广场)、劳模公园(广场)增设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原则上新建展馆室内面积一般不小于500平方米;在现有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或办公楼条件下改建的展馆面积一般不小于300平方米。
2. 内容设计: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工人运动史为依据,广泛听取党史和工运史专家的意见,梳理本地本单位的工运事业发展历程。要突出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运动和工运发展历程;突出体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展现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突出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推动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建设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突出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讲好工厂、工人、工会的故事。企业可在厂史馆、职工之家等场所增加工运史内容;也可以利用网络媒体,建设一批网上工运史馆。
(二)劳动公园(广场)和劳模公园(广场)
1. 建设地点:应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充分利用职工群众日常活动相对集中的现有一定规模的公园(广场)和新建公园(广场)进行建设,不包括面积较小的街心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内的广场等活动场所。
2. 建设内容:应当主题鲜明,突出“劳模、工匠和劳动元素”,建设以“劳动铸就中国梦”为主题的劳模主题文化景观区,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集中歌颂劳动、赞美劳模、展现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主力军风采,集中体现劳模、劳动、工匠精神以及工业发展,体现工会的重点品牌工作。
具体包含以下元素:
(1)形象标识类。如劳动公园(广场)、劳模公园(广场)标题名牌(要有公园建设意义说明及有关情况介绍和工会落款),雕塑、绿植造型和灯箱要有工会LOGO。
(2)灯箱宣传橱窗类。如工会重点工作宣传栏,工会法、劳动法律法规和维权案例宣传等。
(3)形象展示类。各时期著名劳模、工匠的浮雕墙或雕塑(雕塑需为能防腐蚀和长久保留的青铜或石像材质);劳模、工匠星光大道或名录照片墙等。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建设作为工会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谋划建设项目,不能脱离实际,要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发挥作用上、产生实效上,不能使场馆和公园建设成为摆设和包袱。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工会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同级党政支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建设,在建设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容体现、功能项目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与媒体合作,争取得到更多社会支持,建好、用好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评估验收。各级工会要把握工作总体部署,严格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运史展馆或劳模纪念馆和劳动公园(广场)或劳模公园(广场)建设工作,加强对实际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项目建设的考核评估,确保建设质量。
秦皇岛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