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2-04-15
各党支部,各部室、事业单位及全体党员:
为落实市文明办《关于授予王贺同志“秦皇岛好人”称号决定》文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更广泛地动员职工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决定开展向王贺同志学习活动。
王贺,男,汉族,199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路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22年3月21日,王贺在他“今天我休息”的休假时间,却以平时在军营里练就的“时刻准备着冲上去”的敏捷、勇敢扑灭了一场不期而遇的大火,避免了一场重大生命财产事故。
我们要广泛开展“好人”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生动实践,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机关党委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