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2-03-17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1)根据国家和上级工会的规定、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进行审查的工作计划;
(2)审查前,应当通知基层工会或被审查的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3)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应当到会说明,听取审议意见,接受质询;
(4)工会经费年度预审、预算调整及决算和重大投资决策等须由工会经审会全委会会议表决。表决议案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当场宣布;
(5)审查终结,应将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报告基层工会委员会。报送前,应征求被审查单位的意见;
(6)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执行情况向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通报;
(7)被审查单位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提请复议。如复议后原决定仍维持不变,被审查单位必须执行;
(8)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