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12-13
2021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新《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会占比高、资金规模小、经济业务简单之实际情况,针对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工会,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表。原制度共设有42个一级会计科目;新制度下,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工会分别设有24个、45个一级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新制度保留了原制度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库存物品”“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11个会计科目,新增了“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资产类会计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一是新制度删除了原制度中的“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将其合并计入新制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是原制度“借入款”科目取消,借入款项统一归并至原制度下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三是保留原制度下的“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代管经费”等会计科目。
三、净资产类科目
一是新制度删除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等科目,将其合并计入新制度“资产基金”科目,同时,在“资产基金”科目下设置“库存物品”“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明细科目,核算各种非货币性资产占用净资产;二是删除原“结余”科目,增设“工会资金结转”和“工会资金结余”科目核算工会结转结余资金;三是删除原“专用基金”下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明细科目;四是根据全国总工会不再计提后备金的有关要求,删除“后备金”科目;五是增设“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核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六是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核算县级以上工会为平衡年度预算按规定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四、收入类科目
一是新制度删除了原“事业收入”科目,新增“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核算工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二是保留了原“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会计科目;三是保留了原“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但这两个科目的明细科目核算发生了调整,如“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两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四是新制度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按照工会预算管理规定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支出类科目
新制度保留了原制度下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8个会计科目,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职工活动组织支出”“职工服务支出”“对附属单位的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