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会会计制度》之固定资产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9-26

2022年1月1日起,新《工会会计制度》将实施,本次修订后,工会固定资产变化较大,更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下面从固定资产范围、计提折旧、科目设置等方面给大家介绍相关小常识:

一、固定资产范围

新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工会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旧制度: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新制度: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旧制度: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新制度:工会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除外。

三、科目设置

旧制度:科目设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对应科目“固定基金”

新制度:“固定资产”科目不变,新增“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及对应 “资产基金”。

满足工会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加强资产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