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9-17
河北恒茂实业有限公司集体协商分析
青龙满族自治县总工会
一、企业概况
朱杖子乡位于青龙县中部,西距县城10公里,辖域面积62平方公里,总人口1.55万,辖9个行政村、97个村民小组、5596户,耕地面积13700亩,林地26000亩,辖区注册重点企业8家。
河北恒茂实业有限公司(原河北恒茂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朱杖子村,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创始人周刚为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纺纱、织造、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开发、生物技术、农业技术推广、销售等。公司设施完善,主要建筑物为纺纱车间、纺织车间,总建筑面积8772平米。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及其它辅助设施。公司生产设备、工艺先进,日产纺纱2万锭。布匹生产线拥有韩国大金整浆并一套、织布机300台、定型机一套。真正实现了一条龙体系链条,日产布匹15万米。该公司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打造专精产品,满足客户高端需求,开发的“网络纺”、“蓝锦丝帆绸”等产品,具有高强力、高耐磨、抗低温的优良特性,为公安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标产品,并出口到欧洲、美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发展日新月异。在规模壮大的同时,公司也肩负起了做强青龙纺织产业,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使命。2017年10月,一期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吸纳扶贫资金710.45万元。2020年初,二期项目完成投资2000万元,吸纳扶贫资金957.3万元。公司稳定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个,其中有1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先后带动30个村709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稳定获得8%-10%的收益资金,已成为全县脱贫攻坚的一面旗帜。
河北恒茂实业有限公司先后被评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北省扶贫攻坚龙头企业”、“双创双扶巾帼行动创业基地”、“中国创意秦皇岛十强企业”、“河北省巧手脱贫示范基地”,董事长被授予河北省脱贫攻坚贡献奖、河北青年风尚人物、优秀科技特派员、最美秦皇岛人、最美创业青年等荣誉称号。
为了更好的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公司联合吴江海龙喷织有限公司、德清恒运纺织有限公司计划共同出资2亿元,上马纺织产业园三期项目,总占地70亩,建设4000平米办公用房、20000平米厂房,安装现代化织布机1000台,年用棉花1500吨,日产布匹35万米,提供就业岗位500个,实现年产值10亿元,利税1000万,打造北方最大的纺织产业基地,成为青龙第三产业增长点、乡村振兴的一大亮点。另外,公司还计划利用朱杖子乡及周边板栗资源,建设3000亩板栗扶贫示范基地,助力青龙成为全国板栗第一大县、板栗强县。
二、协商准备
为激活和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和职工的参与热情,复工初期,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县总工会民管部会同朱杖子总工会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宣传,走访宣传职工人数占总职工人数的86%,精准分析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就相关法律法规、推行集体协商的积极意义、对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现实意义、对职工的意义和企业主同企业职工进行广泛沟通和宣传。
在宣传时,始终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注重对法律的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对职工工资和权益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要发展就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为此,总工会专门印制法律宣传手册300册,利用生产间隙向职工发放并讲解、宣传。二是重点向企业主解释集体协商是市场调节的必然趋势,集体协商是一种高效且稳定的动态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利于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一方面,由于法律赋予协商双方平等的地位,企业的决策离不开职工的意愿,单面的“独裁”性质的企业,脱离以人为本的企业,注定会被市场淘汰。协商机制既解决了企业单方决策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又激发了由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协商,自然形成企业的目标管理,并且形成企业人事管理的规范化。例如:通过减少解雇率,改善工人间的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可搜集获取工人偏好的信息,使企业选择较好的人事管理形式等等。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广集体协商,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三是力求职工有表达权。在走访调研中,职工普遍对工资增长有自己的想法,而工资收入的提高和稳步增长,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性的重要前提。企业要解决职工频繁流动、用工荒、用工难等问题,必须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成就感,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企业劳资双方共赢、保持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发现企业负责人思想认识有所提高,也认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很有必要,职工也对集体协商表现出很大兴趣,普遍认为,集体协商是最“接地气”、最合理的维护职工个人合法权益的做法。通过一个月的宣传,基本达到预想效果,经营者和职工对集体协商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与企业主与职工达成基本一致后,总工会同企业工会立即着手物色协商代表,积极发出协商邀约,通过前期调研,搜集了解企业历年经营状况,征求了职工意见,基本拟定,以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三期”保护两方面内容为重点,为下一步开始协商打下基础。
三、协商过程
(一)严格审核协商代表
企业方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选出在班子内综合素质高,经验丰富的4名人员作为企业方代表,推选公司总经理担任企业方首席代表,并签订了企业方授权委托书。职工方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召开职工代表会,推选出经验丰富的男女职工骨干各一名,职工方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同时,为保持集体协商的专业性,聘请一名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人员作为指导,并由首席代表与之签订了外聘协商代表授权委托书。双方协商代表名单确认后,在企业告示牌处进行了为时七天的名单公示。
(二)发出协商要约
协商代表名单公示结束后,职工方代表正式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约定双方于2021年7月2日,在企业会议室开展协商。协商内容:1、一线职工工资增长。2、设立最低工资标准。3、女职工“三期”保护问题。4、疫情期间公出人员保护。企业方第一时间予以书面回复,同意劳动方提出的要约。
(三)熟悉协商技巧、相关规定,征集意见
在正式协商前,总工会多次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学习。一是学习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件及案例,研究分析协商技巧。二是学习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双方对学习内容结合实际进行讨论。
学习结束后,双方深入职工或其它企业调研,搜集相关意见。
(四)开展集体协商
2021年7月2日,在企业会议室,劳资双方8名协商代表开展第一次协商,由总工会人员全程监督。首先,由职工方首席代表指出:为适应时代需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应该按照相关文件的精神,抓紧建立和完善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次,疫情对企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为稳定职工群体,保障职工在疫情期间正常生活,迫切需要进行集体协商,提出职工诉求,平安度过疫情困难,并正式提出职工方诉求:1.一线职工各工种在现有工资基础上,工资增长5%。2.如果疫情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尽量减少或不裁员,并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用以应对企业调整产量对员工工资的影响,最低工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3.对“三期”女职工进行保护,增加“三期”假期,发放女职工卫生费。4.疫情期间公出人员保护。
由于企业方准备不充分,第一次协商并未达成协商结果,双方约定于7月5日,在企业会议室继续协商。
2021年7月5日,劳资双方在企业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协商。劳资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就整个行业近年来发展情况进行讨论,在职工的诉求和企业能力、企业管理需要之间寻找结合点,提出自身诉求,尽最大限度让双方接受,最终双方同意:1.每年4月份为集体协商月,并签订集体合同。2.鉴于各工种工资标准均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方同意此项提议,并承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会随时根据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3.对于女职工“三期”保护方面,允许“三期”女职工请小时假,每人每天不超2小时。“三期”女职工应当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企业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4.因公出差造成人员隔离,被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效益有所下降,双方在工资涨幅上没有达成一致,但是目前企业一线员工平均工资约4900元,同比增长3%,相对2019年、2018年增长5%、7%,并远超我县平均工资水平,企业承诺一线员工工资水平会随市场调节,只涨不降。
(五)集体合同草案的审议及集体合同的报备、公示
协商结束后,双方首席代表在拟定的合同草案上签字,并提交职代会审议。职代会参会人数26人,超过职工代表数三分之二,符合规定。职工代表对合同草案逐条进行审议,重点讨论是否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相关规章的有关规定。讨论结束后,所有代表同意此草案,草案通过。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劳动部门备案,15日内,未收到劳动部门异议,企业工会立即将集体合同通过公示栏,向全体职工公布。
四、协商成效
1.实现劳资双方互惠互利。集体协商开展后,初步形成了企业与员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稳定了职工队伍。开展集体协商后,企业各工种工资标准基本达到了职工预期,规避了“淡季恶意压低、旺季争抢拉高”工资这种扰乱劳动力市场行为的发生,使不敢与企业老板谈工资的员工,在争取自己合理利益时有了法律依据和底气。稳定了员工队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在其它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正向引导。
3.实现了企业稳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初步达成大部分职工意愿。同时企业按照协商后的事项执行,有效的减少了劳动纠纷,减少了同行恶意争抢熟练工,稳定了职工队伍。
4.协商意识逐步形成。在整个协商过程中,企业能够接受职工的要约、企业经营者能够坐下来倾听职工的意见、职工能够有机会面对面的与企业经营者谈工资,已经增强了企业和职工的平等协商意识。通过双方开诚布公,使企业能认识到职工是企业最大财富,企业要发展,就必须重视职工队伍的稳定,提升职工的素质,创造留人留心的好环境。职工方代表经过培训,业了解了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经验。
5.扩大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此次成功的集体协商,增强了劳资双方对集体协商的认同感,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工会作用在劳资双方中更加明确,也为在其它行业、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依据。
五、经验启示
1.找准突破口,必会势如破竹。开展集体协商最大障碍就是企业主的认同度。企业主是企业主心骨,企业也是企业主辛苦耕耘的结晶。集体协商的形式打破了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和员工商量着办,企业主接受不了转变,也会抵触这种改变,因此,通过宣传交流,加深同企业主感情维系,找准突破口,用专业知识正确引导企业主,必将顺利完成协商前期工作。
2.巧用指导员,定会所向披靡。集体协商不敢谈是由原因的,一是因为企业工会干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雇员,受制于企业经营者,又是职工方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需要通过与企业经营者协商为职工争取更多利益。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一些企业工会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存在着一定的畏难情绪,对理直气壮代表职工方与企业经营者协商有所顾虑。二是开展集体协商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推进难度大,在具体的协商实践中,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有理有据地提出职工方的主张,为职工方争取更多利益。
巧用协商指导员,不仅能提高协商的完成度,也能引导协商过程始终在“正轨”。集体协商指导员一般受雇于工会,与企业没有隶属关系,在指导和参与企业集体协商时,没有“不敢谈”的后顾之忧,能够严格按照职工方的诉求,积极主动为最大限度争取职工方利益而与企业经营者开展协商。同时集体协商指导员一般是社会各界从事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教师、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等方面人士,具有相关专业优势。因此,在协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邀请一些具有相关专业优势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与协商,能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增强职工方的协商力量,由“不敢谈”转变到“随便谈”。
3.坚持常态化,将会迎刃而解。集体合同签订后,就对劳资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认真履行兑现,关键是形成协商常态化及履行集体合同的常态化。为此,总工会及相关机构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共同约束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一是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二是双方及时协商沟通,适时调整双方的约定,使劳动关系的调整更加适应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三是劳资双方应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密切配合完成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建立常态化制度,才能使企业劳资关系稳定和谐,迎刃而解破解难题。
通过此次的协商,不仅扩大了总工会的社会影响,使工会职能深入人心,更为企业在新时代,新背景下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可选的路,用“新思想”激活了“旧企业”,实现了劳资双方互惠互赢,为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和企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