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集体协商,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抚宁区玻璃纤维行业集体协商案例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9-17

一、行业概况

留守营镇是秦皇岛市抚宁区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大镇,玻璃纤维行业成为全镇工业两大支柱产业之一,覆盖玻璃纤维企业11家,职工749人。全镇共有企业工会29家,拥有会员2373人。

二、协商背景

留守营镇总工会从2011年开始推进玻璃纤维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玻璃纤维行业用工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外地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工人为追求高工资随意流动,导致企业呈现出用工荒,人员缺口大,机械不能满负荷运转,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二是个别企业为保障自身利益,私下里以高工资为诱饵,互挖墙角,造成劳动力用工混乱,形成恶性循环。截至目前,我们通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努力,玻璃纤维行业用工状况基本稳定,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构建本辖区玻璃纤维行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区域玻璃纤维行业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劳资双方就2021年度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三、前期准备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玻璃纤维行业覆盖的各企业逐步复工复产,认真开展“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集体协商共同约定行动,连续两年签订“共同约定行动”协议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文本,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化发展。

为做好协商工作,留守营镇工会主席黄强及负责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玻璃纤维行业进行指导,各企业老板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走访基层,了解到在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下,职工以厂为家,即使不涨工资情况下,愿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企业老板深受感动,并承诺一定给员工涨工资,和谐融洽的劳资关系为2021年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协商过程

按照《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的相关规定,玻璃纤维行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一)积极促成要约

镇总工会于4月7日向玻璃纤维行业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协会方积极回应,双方定于2021年4月13日,在镇政府北二楼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再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2021年4月30日。

(二)确定协商代表

经过职工推选,双方各确定5名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镇总工会主席黄强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陈秀娥、李敬春、张晓玲、许东亮,行政方协商代表:付作成会长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郭树成、张永生、孙亦工、乔玉华。

(三)协商主要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4.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5.企业最低工资标准;6.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方式;7.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

(四)协商参考资料

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行政方向职工方提供以下资料:l.销售收入情况;2.利润情况;3.资产负债表;4.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5.2020年辖区内签约企业履行工资合同的报告;6.其它与工资协商有关的资料。以上资料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双方平等协商

协商条件具备以后,根据双方协定,本次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双方本着互商互谅、求同存异的理念,就企业与职工普遍关心的薪酬、休息休假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职工主动克服困难坚持在岗,一心为企业减轻负担,企业关爱职工,在受疫情影响企业效益不佳情况下,主动给职工涨工资,双方互为对方考虑,就协商内容达成一致。

职工方予以认同,并拟定《留守营镇玻璃纤维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

(六)职代会审议通过

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4月18日在镇政府北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代表60人,实到代表51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留守营镇玻璃纤维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大多数认为:此合同草案符合本区域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了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如下:

表决《留守营镇玻璃纤维行业工资集体合同》,51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本《工资集体合同》获得通过。

(七)备案审查公示

集体合同签订后在7日将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合格生效后在5日内予以公示。同时,做好协商过程资料归档。        

五、协商成果

通过本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上年度区域内工人年平均工资44724元,根据目前玻璃纤维行业生产经营及销售现状,11家玻璃纤维行业的法人经过沟通协商,一致表决将员工工资上调5%,即拉丝工每月工资不低于3690元,纺纱工不低于3491元,机修工不低于3192元,后勤不低于2394元。行业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其它协商内容关于职工休假、休息、加班加点等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

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比往年进展的都要顺利,以前需要经过几轮的协商,而今年一次协商就达到了很好的效果,且历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现象,充分体现了企业与职工同甘共苦,共谋发展。

六、经验做法

(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从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入手,强化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动作,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调研,确定工作思路,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际效果。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工资收入、生产环境、生活条件等情况,为进一步搞好玻纤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规范操作,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民主、平等原则,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五)加强监督,狠抓督导检查,以职工满意为标准,确保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到位。

七、协商启示

一是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职工工资水平。考虑目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结合玻璃纤维行业员工的特殊性,通过集体协商,能够留住这些技术骨干,稳定本行业职工队伍,保证本区域内玻璃纤维企业的正常运转,让广大职工分享企业成功的喜悦。

二是职工生产环境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后,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用工得到了保障,经济效益稳定提高。企业更加关爱职工,职工更加爱岗敬业。有的企业投资几十万元在生产车间安置了中央空调,改善职工宿舍,新建职工食堂,定期为职工体检,增添文体设施,举办文体活动,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提高,为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子女上学问题,设置夫妻房,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三是改善了行业内企业用工的无序竞争状态,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通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统一了行业的工资构成和标准,消除了无序竞争,避免了职工的频繁流动,企业员工队伍更加稳定,企业和工会的形象得到提升,职工权益得到维护,收入大幅增加,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真正形成了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

  指导培育负责人:鲁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