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工人运动史——抗日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五)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9-15

四、秦皇岛工人的增资斗争

港口工人的增资斗争

日伪占领秦皇岛之后,物价飞涨,每吨开滦煤就加价4元之多,当时,开滦的营业比较兴旺,矿务局本应对所有员工加薪,但资本家只对员司逐年增薪,而对直接生产工人的工资却不闻不问,致使工人们的生活异常困难。工人们向国民党工会提出增资的要求,国民党工会迫于工人的压力,于1938年3月28日致函秦皇岛开滦经理处,提出为职工普遍增薪和增添住宅的要求,同时说明“矿区每人每天谓要求加薪二角四分而罢工之际,已本劳资互 助共存共荣之立场劝导工人保持安静。”国民党工会亦明亦暗地向资本家献媚,说什么“为防矿区工人工潮之蔓延,建议矿务局考虑工人之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各种隐患,则对于矿务局莫大利益”英国资本家在秦皇岛港的代理人齐尔顿,接到工人代表3月28日递交的函件之后,第二天就给天津矿务总局经理去 ,报告秦皇岛港口工人要求增薪的情况,说“已接见了工人代表,证实信件是秦皇岛港全体工人一致的要求意见(不包括耀华玻璃厂),这个要求和矿区工人要求是一样的。”他当即回绝“代表们所提每人每天增薪二角四分是没有理由的要求。”齐尔顿更害怕工人们游行示威,他以“维护开滦经过多年谨谨慎慎建立起来的名誉”威胁代表,强调“无论如何不能同意任何鲁莽无理的要求或者不正确的行动,不能被第三者恶意蛊惑而提出轻率的要求报告中还说“工人代表们(实际是原国民党工会的刘静波等人)已做了诺言,他们已认识到只要准许大众聚集一起,象最近唐山东三矿工人大示威一样,给破坏分子有可乘之机,而造成意 外事件或者使矿务局遭到遗憾的事件。”齐尔顿顾虑时间长了会发生意外,急于邀职工代表访问天津开滦总局,确定3月31日职工代表就离秦赴津,4月1日上午10时在总局谈判的日程安排。3月30日早晨,齐尔顿由刘润华、毕祖培、汤泽清3人陪同会见工人代表,做了试探性的交谈。从中他了解到工人们并没有准备商谈最后条件,因为他们有意拖延时间,等待矿区工潮具体方案,这才使他松了一口气,认为秦皇岛的职工不会有啥变动,因为他们反对任何方式的示威。当日,又致函总经理,通报了秦皇岛工人和代表们的动态。

4月1日上午10时,秦皇岛港工人代表一行6人(其中机匠 3人,工头2人,工会秘书1人列席),在天津开滦矿务总局董事室与矿务总局代表王崇植、罗景崇进行谈判。秦皇岛开滦工会负责人刘静波以机匠的名义充当代表团发言人,在谈判会上他说:“开滦矿务局营业增进,有较大的盈利。工人生活费用较高,全体工人提出了增资的要求。”矿务总局代表王崇植随即做了回答辩解。谈判双方代表围绕增资问题展开了争论,矿务局代表反复说明矿务局营业盈利大部分应属于多年没有分得利息的股东们,社会上只是粮食涨价,矿务局已廉价售给粮食。职工代表们说:“工人们认为廉价售予粮食是矿务局惠工的内容,与增薪无关。近几年来,高级和中级员司俱已给予实际的增薪,而工人们已有六年半没有得到增薪。”矿务局代表狡辩说:“有些员司曾给予实际增薪,因为他们负的责任重大,有很多员司本来工资不高,给予了加薪。”这时,刘静波、王文成、张春和等原工会的人出于买好资方的目的,暗示资方代表说:“在目前非常时期,不是纯属劳方对资方的劳资关系,就尽可能迅速解决,以免酿成大祸。”矿务局代表则不以为然,认为秦皇岛的增资问题与矿区的争执不是一桩事,关于秦皇岛增加工资的问题需要时间,决不可能立时给予答复。

  4月3日,秦皇岛港工人代表团为了增加谈判力量,又派刘祝年(司机)、杨锡恩、苑宝麟(更夫)三人为工人代表,由秦皇岛到天津开滦矿务总局参加谈判会。齐尔顿在当日向总经理介绍代 表情况时说:“刘、杨二人有好的工作记录,苑宝麟没有可说的。”言外之意就是说应引起对苑宝麟的注意。4月4日(星期一)下午,工人代表九人与矿务局代表二人继续会谈,会上工人代表们提议,如果加薪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就减低4月份矿务局供给每人两袋面的价格,每袋减收一元二角。矿务局代表对此模棱两可地表示原则同意宣告休会。正在此时,开滦矿区工人的罢工斗争已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英国资本家曾准备从秦皇岛派英军到矿区镇压罢工,但立即遭到唐山日军的抵制,因而镇压未成,随之又施以饥饿政策,在罢工期间不发工资。各矿工人采取互相周济,克服困难,赵各庄矿工人纠察队大队长节振国于4月初带领数千名工人和家属,利用三天时间把赵矿存煤全部抢光,让工人们自己以煤换粮解决吃饭问题。秦皇岛港英人经理齐尔顿害怕各矿工人的罢工斗争形势将影响到港口,于4月4日宴请了日寇驻秦海运上校司令官、铁路上校司令官、海运少校司令官和宪兵队中尉杉森、荒木(驻港日军)、甘伯(驻港英人)等军界人士。饭后,荒木就目前工人要求增薪情况做了介绍,杉森向与会者提出如果需要时请求给予协助。这次宴会,事实上是镇压工人的预备会,事后齐尔顿立即于4月5日将此次宴请日本军界人士情况,向天津开滦总经理致函做了报告。

  4月6日下午2时,在总局董事室举行了第三次谈判。工人代表出席的是刘静波、王文成、张世庆、刘祝年、于濯沧五人,张春和、周立福、杨锡恩、苑宝麟回秦皇岛;总局代表仍是王崇植和罗景崇二人。会议议定附加有条件地:“四月份允准每人一袋减价二元的面粉”,总局代表王崇植起草了会议所议定的记录,详叙了应当准许的“让步”条件,即:“四月份发给外工以一袋为限的面粉减收这么多钱,(1)不得罢工;(2)不得将面粉出卖;(3)本年4月份内增加工资问题未能得有决定……”4月7日,双方代表进行了第四次会谈。矿务总局代表王崇植首先宣称总经理同意这个让步的办法是在下列条件下而准许的:

  1. 这个准许是由于依照矿务局对于工人的惠工政策及赞扬工人们的合作精神和好的善良的作风,因此总经理不愿意和他们斤斤计较价钱。

  2. 这个准许仅能视为临时办法,不得解释为一种变相的加薪。

  3. 这个准许的减收以及钱数将来不得用为谈判工资问题的标准。

  开滦英人资本家经过深思苦虑,惧怕工人要求增薪引发工潮,才以“恩赐”的神态抛出了让步的临时办法。而刘静波这个被资本家豢养的哈巴狗,象得到主子赏赐一般,自称做工人代表,迅速向总经理表示谢意。最后由双方代表在“协”上签字,各方持一份。

  “协定”签字之后,秦皇岛开滦工会(国民党工会)为显示他们的“功绩”,于4月8日张贴通告,公布了 “关于三月二十八日向矿务局要求加薪之事,经派代表与天津矿务总局谈判,在增加工资未解决以前,议定临时救济办法,即每人每月售予减价面粉一袋,照售价每袋减去二元。五月增资不能解决时,此办法再延续一个月,倘至六月份仍不能解决时,即另行商定。”

  唐山矿区的罢工斗争,于414日取得胜利,签订了劳资协定。当时,天津和唐山的特务机关均认为414日开滦矿务局劳资双方签订的协定有效,并发出通告强令执行。开滦矿务总局虽与秦皇岛港工人代表签定了临时补救办法,但根本问题亦未解决。他们更知唐山矿区工潮对秦皇岛港工人影响之大,若秦皇岛港工人们被迫罢工,局面更不好收拾。因此,开滦英国资本家遂于4 16日给秦皇岛经理处发了密电:“开滦矿务总局准许矿区工人们的任何增加和特权利益,秦皇岛工人们亦同样享受秦皇岛开滦经理处本应立即照办,但齐尔顿却有意拖延,不及时兑现总局资本家的许诺,激起工人们的愤怒,他们强烈要求工会再为交涉。秦皇岛经理处无奈于55日晚在代理人办公室举行了劳资双方代表首次会议。出席人员是:

  局方:齐尔顿、刘ET、毕祖培、谭TC、陶文辉。

  工会:张继和、刘静波、张石青、韩升文、周立福、郝福清、万文澄、于濯沧。

  从5月5日至29日,劳资双方代表经过反复、激烈的十次讨论、争辩才达成“劳资协议”,决定从5月1日起,所有工人一律增加日薪1角2分,对年终花红、工伤抚恤、解雇费、福利费等亦都作了修改或补充。从此,前后历时达两个多月的工人增资斗争,以工人取得胜利宣告结束。

  耀华玻璃厂工人的增资斗争

  1938年春,正当秦皇岛港工人的增资斗争进入谈判之际,秦皇岛耀华玻璃厂工人敦促厂工会(原国民党工会)负责人丁超功去天津开滦矿务总局,向总务部王崇植当面提出耀华工人的增资要求。丁超功到津后找见王崇植,当即代表工人提出:耀华玻璃厂工人的增资问题是否与秦皇岛港工人的增资同期解决?如果单独协商,是在天津总局还是在秦皇岛进行?王崇植回答说矿务总局准许矿区工人的利益亦将同样给耀华玻璃厂工人,没有单独协商和订立协约的必要,应在秦皇岛与齐尔顿先生接洽。但他也承认耀华玻璃厂有特殊情况。丁超功接着又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1. 增加付给工会的津贴;2.玻璃厂有装卸工人90名,他们希望按 “加”的形式增加工资;3.有些工人住宅应修理。当时王崇植的主要精力放在唐山矿区的工潮及秦皇岛港工人的增资问题上,他强调耀华营业不好,希望工会发挥作用,不要提出津贴问题。但丁超功仍坚持工会确实需要财政上的协助。后来经与齐尔顿多次谈判,于5月29日与秦皇岛港同时达成“劳资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有:

  (一)自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一日起,凡在十八岁以上之里工曾经正式任用者,公司允为增薪每日国币一角二分。

  所有使用登记工人之包工人如装卸等项工作,其工价均为改订详细办法,由公司与各该包工人另订之。

  玻璃房搬玻璃工人无论年满十八岁与否,均受童工待遇,与其他年在十八岁以下之童工一律增薪每日国币八分。

  公司所用登记工人,自民国二十七年起全份新年花红为国币十五元,按到班次数计算与里工同。即:

  二百七十日得全份,

  二百四十日得全份四分之三,

  二百一十日得半份,

  一百八十日得全份四分之一。

  (二)俟公司经济情形允许时筹商扩充现有学校,必得容纳较多工人子女。

  (三)工人俱乐部之设备当予以有限制之增加,津贴每月增加国币八十五元,现有之电影特别补助费(三十元)、工人学校补助 费(三十元)仍照常支付。

  (四)工人眷属住房最近期内虽不能添改,俟公司经济情形允许时即行考虑。

  (五)凡工人因病请假,经开滦矿务局医官查验核准,公司至年终结算新年花红时应将此种假期按到班论。

  工人因公受伤或死亡抚恤之规定如下:

  (甲)工人因公受伤而致完全残废者之恤金为四百元,其残废之较轻者当照医官之判定,按比例给予恤金,并设法给予相当工作。

  (乙)工人因公受伤而致死亡者,公司方面除给四百元抚恤金外,并给予治丧费一百元,棺木一具。又此项工人之子,公司并允于可能范围内遇在相当缺额时设法补递。

  (六)凡里工年满六十岁、登记工人年满五十五岁后,由公司提出或工人自己请求,经开滦矿务局医官检验身体证明已无工作能力者,得解雇之,给予下列之解雇费:

  (甲)继续在本公司服务满二十年以上者给予等于其工资十个月之解雇费;

  (乙)继续在公司服务未满二十年而在十年或十年以上者给予等于其工资七个月之解雇费;

  (丙)继续在公司服务未满十年者给予等于其工资四个月之解雇费。

  凡未经正式解雇而自行离工者不给解雇费。

  右所称工人年龄、服务年限及工资数目,均以公司查工处之登记证及各项记录为凭。

  (七)关于工人例假日给资办法照秦皇岛开滦矿务局办法办理。

  (八)秦皇岛开滦矿务局为工人办理消费合作社时,公司设法使本厂工人亦得享受该社所给予之各项利益。

  (九)本协约除关于花红部分外,自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一日起实行。

  耀华玻璃厂这次增资斗争之所以能够顺利解决,并同时解决了一些工人的福利问题,主要是当时开滦各矿的增资罢工斗争即将取得胜利,秦皇岛港口工人的增资斗争经过在天津总局谈判亦将得到解决的形势下,耀华玻璃厂亦属于开滦矿务局管辖,不解决也恐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所以资本家才答应了耀华工人的要求,这决非资本家发了什么善心,而是大势所趋。

  港口车务处工人的增资斗争

  1938年秋,秦皇岛港工人的增资斗争胜利结束不久,原国民党工会的头头刘静波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勾结总工程师刘润华进行密谋策划,抛开了“劳资协定”第十四条关于技术工人晋升的规定,从8月1日起,给工程处、机器厂、木厂、油漆房、电灯房、码头水手、机车房等单位部分工人以在局服务8年、10年、 12年的三个等级,机械式地提升了一批工人的工资,而对车务处、水厂、道拨等单位的工人置于升级之外。这一做法首先激起车务处工人的反对。9月10日,车务处工人联名给车务处英人处长马 绪上书,要求增加工资。工会知道了此事后,对车务处工人的要求横加阻拦,于9月13曰致函开滦秦皇岛经理处代经理傅克纳,对车务处工人要求增资之举“表示遗憾”,予以遣责。表白他们“为维护劳资合作精神,防止星火燎原,极力劝诫工人”,同时向资本家透露“即日上午十时工人自推选代表前往经理处请愿”,亦请傅克纳“知照”,彻头彻尾地暴露出工贼的嘴脸。

  9月13、14日,车务处4名工人代表连续向经理处代经理傅克纳请愿,要求增加工资,电厂(二人)、栈房更夫(一人)、及 “辅平,,轮二车共四人闻讯后,自动与车务处工人一同会见傅克纳。工人们严正提出:车务处等单位工人的工资低,特别比起保森(水手)这样的技术工的工资更为不满。次日晚,车务处工人去工会办公室,提出每月增加四元五角的工资,如果工会不向经理处要求和获准,就去天津开滦矿务总局请愿,并要求“工人代表委员会代表”(刘静波等人)一同去天津,“工人代表委员会代表”惧怕车务处工人,既不敢同去天津,又不和工人们一同面见傅克纳,却私下与傅克纳密谈,胡说车务处工人们“有游行示威的危险,应报告秦皇岛政府当局”车务处工人们坚持斗争,于16日下午4 时,派6人到傅克纳公事房,事求去天津开滦矿务总局上访。这 6人中有2人曾参加过5月在天津开滦矿务总局的谈判会,那时 总局代表王崇植曾当众向工人代表们说过,工人们在任何时候如果有所申诉,他永远愿意见他们,并且在总局倾听他们的申诉的话。因此车务处工人们非常想把“工人代表委员”们的不公正之举报告给总局。对目前“工人代表团”制造工人分裂,非常反对,坚决打倒“工人代表团”,希望有一个公正的代表团,争取改善非技术工种工人地位,工资比照和技术工人一样。代经理傅克纳认为工人们去天津是无害的,但不同意作为工人代表团赴天津矿务总局,提出在保证不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以事假作私人旅行是可以的。

这时,英资本家和中国的高级职员刘润华、“工人代表团”主要成员刘静波、日本宪兵队长安野等人勾结在一起,一致对付车务处的工人。开滦秦皇岛经理处代经理傅克纳,几乎天天向矿务总局请求和报告秦港车务处工人情况,矿务总局经理亦事事给予指示或通知。“工人代表团”的一名成员于16日晚去日本宪兵队,向队长安野密报“秦皇岛开滦工人正准备制造纠纷”,安野出于军运的需要,次日即到经理处与代经理傅克纳商讨镇压工人之事,表示“如果需要,绝对听从傅克纳的通知”,傅克纳亦保证及时通报工人工资纠纷和发展情况。21日,矿务局总经理孙多钱、裴利耶对车务处工人的请愿作了分析,认为其重要原因是:1.车务处工人对“工人代表”们长期不满;2.齐尔顿先生和“工人代表”们达成的口头协定,不顾近来的劳资协约第14条,于8月1日提升工匠等包括增加一角五分或更多的工资给予他们大部分工人。指示傅克纳说:“矿务总局认为像口头协定给部分工人提级是不当的,很有可能传遍到各矿区,无论如何必须取消。”经矿务局总经理和秦皇岛经理处总工程师刘润华研究决定:

  1. 管理处(车务处)工人要求增加工资应予拒绝,因为矿务局方面的任何弱点都可引起矿区方面的同情要求。

  2. 这次不要釆取激烈措施,因为矿务局已承认车务处工人的要求是适当的是公正的。

  据此,英资本家釆取了以华人治华人的手段,这次车务处工人要求增资问题,是中国人刘润华参加研究给部分工人提升工资引起来的,还让刘润华去解决。从8月1日起给部分工人提升增资亦被矿务总局取消。总经理还以势迫使工会改组现有“工人代 ”,以堵车务处工人之口,实际上是掩人耳目。车务处拟派代表团去矿务总局被拒绝,所提要求,总局让刘润华代为解答,但又不能不考虑工人要求,所以找了个消除工人情绪的借口,复又同 意了车务处工人代表去矿务总局。

  9月28日上午10时,在天津开滦矿务总局举行劳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开滦矿务总局的王崇植,开滦秦皇岛经理处总工程师刘润华,车务处工人代表张立根、薄玉山、杨锡恩、陈佩瑜、邢富廷、林玉、李子英(缺席)。王崇植代表矿务总局与工人们会谈, 会谈一开始就接触到实质性问题,工人们把增薪的名单和钱数摆在众人面前,用事实说话,摆出给技术工按甲、乙、丙三级提升工资实际有很多普通工人。王崇植即刻发言,强调1929年的劳资协约有效,技术工分为甲、乙、丙三类,每类均有最低工资,其他工种与此无关。他把8月1日给部分工人机械式的提升和增薪以“未得到总局的命令,业已饬令取消”,推得干干净净。因此, 认为车务处工人要求增薪是不正确的。工人们对此无稽之谈表示强烈反抗。王崇植原以为三言两语把工人们说服回秦,但适得其反,工人们坚决要求矿务总局同等待人,车务处工人们应和其他工人们享受同等待遇。王崇植理屈词穷,会谈中止,双方不欢而散,但事情并未了结。

  开滦矿务局英国资本家与日本侵略者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 又有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一面。他们在对付中国工人方面,就是一致的。在劳资谈判中止的第三天,开滦矿务局英人经理裴利耶致函唐山矿区主管马克飞,谓“秦皇岛车务处工人是一群不让步的人,必要时釆取强硬行动,再有麻烦就开除其中最劣的十名工人,如果再有什么纠纷,就请安野队长逮捕并驱逐出秦皇岛。安野中尉队长是唐山日本宪兵队加藤少校的属下,请你想办法将上述情况告诉加藤知晓,有关材料即将转报。”10月11日下午,日本宪兵队安野队长亲自到秦皇岛开滦经理处,会晤代经理傅克纳,说10月8日晚(星期六)在俱乐部门前的游行示威已经查证落实,陈佩瑜是这个事件的领导人,日本宪兵队认为是严重的事件,是违反法律的,对矿务局所有员工都有影响。12日早晨,秦皇岛开滦经理处代经理傅克纳就命令车务处长立即开革陈佩瑜,随后即由日本宪兵队将陈逮捕,16日被送上火车驱逐出秦皇岛,并警告陈佩瑜“如以后回秦皇岛即行逮捕”。11月24日,对林玉、薄玉山、苏存孝、王桂发等工人分别给以警告,并以“下次再犯即予革除”相威胁。

  车务处工人陈佩瑜在被日本宪兵队抓去审讯时,表现了工人阶级大义凛然、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他慷慨陈词,有条有理地对日本人说:我代表车务处工人上访请愿,是为争得经理处对车务处工人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级工人的待遇。刘静波私自策划以在经理处服务年限多少为标准,把部分工人分成甲、乙、丙三级而提升增薪二百人,而车务处竟没有一个工人得到提升增薪的。刘静波是工人委员,代理代表委员会理事长,还是俱乐部委员会委员长,在工人代表团中占主要位置,但是他不是为广大工人谋利益。经理处给工程处等部门工人提升增薪是刘静波等人搞的鬼,矿务总局业已认为错了,并把这个加薪已经取消,我们就不再要求提升增薪了。自从开始我薄没有扰乱治安和秩序的思想及行动。我是被车务处工人选为代表去总局商谈的,矿务局(开滦秦皇岛经理处)以“打倒刘静波的传单”之事加害诿归于我,但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我们从来没有错,我们的要求是完全正确的。陈佩瑜的陈词有理有据,日本宪兵队对陈没有抓住什么把柄,最后以暴力手段将陈驱逐了。英资本家自知对待车务处工人有愧,恐怕激怒全港工人,况且已将陈佩瑜革除,威吓工人的目的已达到, 也就不再追究了。

这次事件是刘静波等人挑起来的,他们想借此得到资本家的赏识,从中捞取政治和经济的好处,没想到车务处工人起来反对,使部分工人得到的提升增薪全部落空。车务处工人在这次斗争中不仅没能得到好处,反而有少数工人代表受到资本家莫须有的警告,陈佩瑜也因为工人兄弟谋利益而被革除,总起来看损失还是不小的。从民族角度看,车务处工人把矛头对准的是原国民党工会,这就是很大的失策,斗争的结果是中国人未得到任何好处,倒使资本家在经济上占了很大便宜,本来已经付的和将来需长期支付出的部分人增资却不用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