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政策解读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9-01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

政策明白卡


一、 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对象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

二、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条件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加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达到100%;50-100人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85%以上,100人以上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70%以上。

三、缴费标准及互助期限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

四、补偿范围和标准

互助期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达到1500元以上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达到2000元以上的,均按比例补偿。

同一患病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大病住院医疗互助补偿金和慢性病门诊治疗互助补偿金两项之和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0元。

五、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还可享受哪些权利

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职工本人未享受互助补偿的,其子女(未满18周岁或全日制在校生)因患大病住院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保险的,符合医疗互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补偿,最高补偿金额10000元。职工子女不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偿。

六、报销流程

市职工服务中心将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名单发送至各基层工会指定的邮箱,各基层工会负责通知本单位职工,职工按要求提供电子信息,基层工会负责将职工电子信息上传至市职工服务中心。市职工服务中心根据上传的信息进行组卷,将互助补偿金汇入职工银行卡,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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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销时提供资料

(一)职工本人申请互助补偿金时,不用到窗口办理业务,只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表》;此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并盖章;

2. 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职工子女申请互助补偿金时,仍需到窗口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 《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子女补偿金申请表》;此表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并盖章;

2.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银行卡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 职工子女的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三选一);出生证明、在校证明原件(仅18周岁以上在校生提供);

4.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子女患大病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收费收据、诊断证明书、出院结算单或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凭证。

八、报销时限

职工本人报销时限为:各基层工会在收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发送的医疗互助补偿名单后,尽快上报本单位职工的报销材料,一年内有效,过期不予办理;

职工子女报销时限为:确定职工本人当期未享受医疗补偿后,下一年度的第二个季度内直接到窗口办理报销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上述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九、秦皇岛市及县区职工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西段广顺厚现代城建新里6-8

电话: 3522351   3560703

邮箱:qhdszgfwzx@163.com

 

 

昌黎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昌黎县2街仙台路17号

电话:2212351

 

卢龙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卢龙县会堂北侧

电话:7206779

 

青龙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青龙县燕山路233号

电话:7861317

 

海港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9号,海港区市民中心

电话:3550581

 

抚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抚宁区察院口156号

电话:6012706

 

山海关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山海关西顺城4号

电话:5136670

 

北戴河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北戴河区海宁路94号

电话:4186107

 

开发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开发区秦皇西大街69号,老管委楼后党群服务中心

电话:8353899

 

北戴河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十号街1号创业基地

电话:35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