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常见问题解答(八)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7-31

“办法”使用有什么要求?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为党内法规的专属名称,无党内法规制定权限的机关使用时,为规范性文件文种,需具有反复适用的特性。某文件稿标题使用了“办法”,但审核中发现,文件稿规范事项属于短期任务,达不到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标准,不宜以办法形式进行部署。经与起草部门沟通,将“办法”改为“措施”。同时如果文种选择“办法”,应采用章节条款的体例,总则附则对应出现,也可以没有总则附则直接按条表述,但最后都有解释条款和施行条款。文种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制定主体、行文关系、文稿内容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