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常见问题解答(七)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6-30

联合发文时,对发文机关标志、文号、标题有什么要求?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号使用主办机关文号。并用时一般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凡3个以下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就当列出所有发文机关名称;4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标题可采用排列在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式。从简便易行考虑,建议使用主办机关发文标志、文号即可。如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时,用市委的文头、文号,标题中把市委、市政府都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