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6-30
对文件配套有什么明确规定和要求?
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层层配套发文等形式主义问题,中央和省委对文件配套有明确规定,“文件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原则上只配套一级,不得层层配套;没有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如中央出台某文件,省级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文件,即为配套一级,只要省文件中没要求市级再出台配套文件,市级不再制定,可把上级文件转到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制定配套文件应当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必重复阐释上级文件中的背景、意义、原则等内容,不得简单照抄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