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故事展播:1927年《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规约》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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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物为纸质,长19厘米,宽13.5厘米,厚0.1厘米,32开本,共8页。1927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印,呈黄褐色,保存完好,封面右上侧及正中印有“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规约”字样;左下侧印有“打倒封建思想”“绝对服从纪律”字样,所印文字均为竖排印刷体。

1926年11月毛泽东结束第六届广州农讲所的工作后,到上海就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他主持中央农委拟定的《目前农运计划》,提出了“在武昌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的计划,11月15日获中共中央批准。1927年1月在湖北省党部的支持下,成立了农讲所筹备处,并很快选定了校址,确定了开学日期和教授科目,同时确定了农讲所的章程。1927年3月7日农讲所正式开始上课。毛泽东主办的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是一所培养农民运动干部的学校,学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民和知识青年。毛泽东十分重视对学员世界观的改造,为改造他们的世界观,农讲所开学第一课就组织学生讨论“怎样做一个农讲所的学生?怎样才能清除从旧社会带来的各种毛病,改造成为一个有效率的革命工具?”让学生自己找出存在的思想问题和根源。经过全校师生的认真讨论,制订了《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规约》(以下简称《规约》)。

《规约》共定了十二条。其中,第一条,所有人“必须绝对服从纪律和规约”;第二条,所内学生可以对内部事务表达个人意见,但不能随意施行攻击,随意发表不满意的文字言论,应站在革命观点和全体利益上得到上级允许才能发表言论;第三条,所内教员与学生要互相尊重;第四条,党内外要团结一致;第五条,强调军事训练的重要性;第六条,个人要服从集体;第七条,要艰苦耐劳;第八条,所内人员要严格遵守农讲所规定的时间;第九条,所内人员外出要遵循请假手续;第十条,要保持教室、寝室及其他公共空间的清洁及秩序;第十一条,要保护公共设施;第十二条,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其不同程度而实施相应的惩戒方式,惩戒方式总有7项。《规约》提出我们现在虽然决心要做一个农民阶级的革命先锋,要为农民的利益牺牲一切,就要清除在我们身上从旧社会带来的不少毒菌,这些毒菌主要表现为个人主义、封建意识、自私自利、唯心主义等。为了清除这些旧思想,《规约》规定:“要学习革命的理论和实际,把旧社会带来的毛病痛切的(地)扫除,改造成为有效的革命工具。”

通过《规约》,可以看到武昌农讲所对学生政治素质是相当重视的,它要求学生必须“革命观点确定,入所后服从本所纪律,接受严格训练”。正是因为有了这份重视和严格的要求,才使得农讲所的学生毕业后,依然能够遵循学校的教导,高举武装斗争的旗帜,为中国革命作出了贡献。同时,此《规约》也为我们现在更好地研究1927年成立的武昌农讲所提供了宝贵历史资料。

该藏品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63年赠送给武昌农讲所旧址纪念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收藏意义。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