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6-30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济行为,秦皇岛市总工会不断深化合同管理,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履约监督,将合同管理纳入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入手,为工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赋能充电。
一、源头控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总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按规定签订了合同,并能够按合同约定履约,但没有明确专门的部门来管理,大部分合同由机关各部室及事业单位独自保管,没有合同管理清单,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仍存在缺陷。为堵塞制度漏洞,保障经济业务顺利开展和工会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市总财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市总工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商品采购、购买服务、资产配置(包括基本建设、维修改造)、使用、处置等经济行为必须依法依规签订书面合同,为经济业务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源头制度保障,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严格审核,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为保证合同签订合法有效并能够严格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前,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按有关要求报市总工会大额资金使用预审小组审核,涉及资产配置(包括基本建设、维修改造)、使用、处置的项目,按有关要求报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总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项目责任人负责起草合同,详尽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项目内容、费用、验收标准以及违约赔偿等条款。所有拟订的合同依次由责任部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长审核并签字。由于合同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合同质量,签订前由法工部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对拟签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出具反馈意见书。经过法律顾问审查修正的合同,由部室分管领导或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并在合同封面上签字后,由部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签订的房屋建筑物合作经营(出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三、动态管理,督促合同依法履行
合同签订后,项目责任人保留所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同时将合同文本交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明确专人管理。财务部建立合同动态管理台账,按年度对新签订和以前年度签订但仍在执行期的所有合同按照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单位、签订责任部门、合同执行情况等信息登记台账,对执行完毕的合同随时在执行情况中注明,实行动态管理。财务部对合同执行完毕,在结算时根据合同内容,对照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进行核实,同时审核业务的其他相关资料和依据是否充足、完整,对不符合财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业务不予付款。每年年底,财务部将履行完毕的合同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管理。
四、多措并举,强化合同监督机制
为了促进项目责任人依法履行合同,采取多部门、多层面、多角度的监督机制。责任部室作为合同履行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对合同是否履约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收支款项依据充足,及时收付。财务部重点对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收入履约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合同收入及时到账。财务部每季度对经费使用中涉及合同履行的经济业务进行“回头看”,对照年初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及时进行纠偏。经审办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审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机关纪委定期从防范廉政风险点的角度,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对照党组会纪要关于经费支出的决定,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堵塞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