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常见审计问题及定性依据——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1-06-23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定性依据: 

1)《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工审会字〔2012〕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会专项资金审计,主要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上级工会拨入、本级工会预算安排、政府财政或相关部门拨入、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等汇集的专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专项资金、救灾慰问款等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组织实施的审计。 

2)《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工审会字〔2012〕7号)第五条:经审会组织实施专项资金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运作流程,项目资金申请、拨付、结算的资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和与专项资金相关的文件等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 

2专项资金使用超范围定性依据: 

专项资金发放不符合《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跨年度使用专项资金定性依据: 

1)《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2015〕20号)第七条:帮扶资金的预算、决算按照全国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纳入县以上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帮扶资金根据预算于本年度使用完毕,不得结转下年度。 

2)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支付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到指定单位及个人,除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不能跨年度使用,原则上年底前清零。 

4未按规定方式发放专项资金定性依据: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发放管理办理》第四条:劳模补助和帮扶资金的发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取银行卡(存折)结算。 

5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定性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