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12-31
为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建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会议任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在组织生活会上,主要检查党员以下情况: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2.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3. 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4. 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5. 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不断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6. 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情况;
8.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10.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三、会前准备
1. 制定方案。上级党组织对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上级未作规定的,党支部应结合实际确定会议主题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 党支部书记应提前与机关党委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3. 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同时,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开展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4. 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党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会议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
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班子成员、党员要联系存在的问题,把自己、职责、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五、会后工作
1. 党支部要针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党员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抓好问题整改,并向支部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2. 于会议召开10日内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3. 将组织生活会的全部资料及时组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