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科室: 发布时间:2020-11-13
1.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基层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2.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0次理论学习,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要强化党性修养,定期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内政治文化、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的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工作。
3.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要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和《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19号)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抓好学习,强化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
4.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基层党组织要从严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问题。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一般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般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安排1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
5.从严管理教育党员队伍。基层党组织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政治审查和预审联审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优化发展党员结构,建立健全全程跟踪培养制度。要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主题党日”等活动,经常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从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要严格规范党籍和党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载体,通过佩戴党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措施,不断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6.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推动上级决策部暑在基层落地见效。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
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工作例会,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制度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督促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解决和纠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化解基层信访矛盾。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8.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突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每年初组织召开1次部署会,每半年召开1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